1)第一百一十八章 屠老四被杀_纳妾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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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杨秋池有些洋洋得意,看来,自己还真是个香饽饽,白千总倒贴主动要将女儿嫁给自己(不过那也有些迫于无奈,谁叫自己与他女儿有了肌肤之亲呢)。现在这郝员外也是这样,呵呵,奇怪了,不觉得自己如何了不起啊,怎么这么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呢。

  不过,这郝员外是个商人,明朝重农轻商,商人虽然有钱,但社会地位是比较低的,而自己呢,虽然锦衣卫指挥使特使现在不能说出来别人也不知道,单就现在而言,自己可是拥有贺家村贺老爷子全部房地产和田产的大地主,还是广德县看守所所长(虽然只是聘用的),所以自己虽然钱可能比不上郝家,但社会地位可比他们家高,她女儿嫁给自己作小妾,也不算亏了她。再说了,这郝倩在明朝可算是个老姑娘了,再不嫁可就嫁不出去了。

  这纳妾不比娶妻,不需要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“妾通买卖”,纳妾和买东西一样,买方卖方愿意就行了,所以理论上不用征求杨母的意见。不过,不征求她们的意见的话,杨秋池心里没底,尤其是冯小雪,如果不征求她的意见就带个小老婆回家,虽然她肯定不会说什么,但自己也会不好意思的。

  杨秋池还没说话,郝易峰已经猜到了杨秋池的想法,笑道:“杨兄台是不是想回去和令慈、嫂子商量一下呢?这也是应该的。”叹了口气,又道,“可惜,小弟丧期未满,否则的话,小弟的婚事与兄台的亲事一并办了,岂不热闹!”

  什么?杨秋池仿佛脑袋上挨了一棒。这郝易峰想和自己一起办喜事?也就是说,他想和宋晴成婚?难道他不知道宋晴和自己好吗?不对,昨晚上宋晴和自己在一起的亲热劲,瞎子都看出来了。那他这是什么意思?走马换将?我说怎么这么会有这么好的事情呢。这郝易峰一家人肯定看出来,宋晴喜欢自己,但又不敢公然对抗,便想出了这一招。用姐姐换儿媳妇,方才郝易峰这话已经很明显了:我把我姐姐嫁给你当小妾。你就别来抢我老婆了。

  我靠!这成什么了?一场交易?杨秋池地脸刷就变了。虽然郝倩的确十分的优秀,作自己的小妾一点都不亏自己,但宋晴与自己相爱,已经建立了感情。怎么能用感情来交换呢?虽然宋晴是官宦之女,她们家不一定愿意将宋晴嫁给自己作小妾,但那是另一回事。

  杨秋池心想。这郝倩能娶到固然好(尽管把郝家地女儿和儿媳妇一锅端有些过分),娶不到却也是天意。绝不能将自己地感情来做交易,别说是郝倩,就是天上的嫦娥也不行!——转念一想,真要是天宫里的嫦娥下凡来了,干不干呢?这得好好想想。算了,想这干什么?嫦娥根本就没有,哪来的下凡。

  郝易峰一家人见杨秋池脸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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